吉教联字[2009]46号
各市(州)、县(市)教育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财审局,吉林航空工程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今年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基础能力建设和中等职业教育“百强校”建设。请各市(州)、县(市)申报2009年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县级职教中心及各中等职业学校。
二、申报内容
申请2009年省级财政支持项目,包括维修改造和购置设备两个项目类别。维修改造项目要说明项目名称、具体内容、规模(平方米)、总投入及本级财政投入、学校自筹和申请省级财政补助数额。购置设备项目要说明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数量、单价、总投入及本级财政投入、学校自筹和申请省级财政补助数额。填写《2009年申请省级财政支持项目表》。
三、有关要求
(一)遴选原则。各地教育、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本着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和新兴支柱产业服务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遴选、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二)支持重点。本年度专项计划资金的使用,要在全面衡量我省职业教育发展态势基础上,以县级职教中心及“百强校”为重点,对近年来建设进步幅度大、参加省级和国家级职业技能大赛成绩突出、招生规模较大、就业率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优先安排,重点投入。
四、上报时间
教育部门要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拟支持的项目认真审核,以正式文件于2009年8月10日前联合上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报送的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分别送教育厅职成处、财审处,财政厅教科文处。同时报送文件的电子版(报表用Excel表格填报),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教育厅职成处邮箱,
邮箱地址:jytzcc@163.com。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财政厅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