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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家库的通知
2010-03-10 07:54:39  来源: 信息员:zdhfree  浏览次数:0


吉教职成字〔2010〕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为推进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职业技能竞赛指导与裁判、学校安全管理与应急事件处置省级专家库,旨在相关工作中充分发挥广大专家的咨询、评价和指导等作用。请你们组织推荐本地区(部门、系统、院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2、在本领域有较深的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熟悉本专业的省内外现状和进展。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相关专业课教学工作5年以上,从事学校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4、坚持原则,能够对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
  
    二、技能竞赛指导、裁判专家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在本专业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大赛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名次。有市(州)级、省级职业技能大赛裁判经验,熟悉国家职业技能大赛运作、裁判规则,熟悉本专业技能操作省内外行业、企业的要求。
  3、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和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从事相关专业技能操作教学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能够对职业技能大赛学生操作水平提供独立、公平、公正的判断和评价,能够对经选拔参加国家大赛的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和独立指导,必要时能够伴随学生参加国家大赛。

  三、学校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专家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作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2、具备从事学校安全管理、应急事件处置工作的经历,具有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反恐反邪教、卫生防疫、心理咨询、法律法规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
  3、熟悉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检查指导学校安全工作、处置学校安全应急事件的能力和经验。
  4、能够洞察学校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提供独立、准确的判断。能够参加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巡回检查,能够指导对学校安全应急事件的有效处置。身体健康。
  
    四、推荐程序
  凡在我省高、中职院校、职业教育教研部门、职业教育科研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从事职业教育相关工作,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吉林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指导与裁判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和《吉林省职业教育学校安全与应急处置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加盖公章后,报市(州)教育局审核,市(州)教育局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3月末前将推荐专家信息表报送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附件:
  1、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2、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指导与裁判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3、吉林省职业教育学校安全与应急处置专家库推荐专家基本信息表
  4、各地推荐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名额分配表
  5、各地推荐吉林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指导、裁判专家名额分配表
  6、各地推荐吉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安全与应急处置专家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建立  中职教育  专家库  通知                    
 抄  送:省职教研究中心、省教育学院、吉林航空工程学校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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