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师字〔2010〕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有关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省级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06〕13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从十月份起,对舒兰市教师进修学校等6所申报省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和省级示范校评估的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
根据评估组建议,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通过省级示范校评估的有:
舒兰市教师进修学校(吉林市);
图们市教师进修学校(延边州)
根据评估组建议,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通过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的有:
和龙市教师进修学校(延边州);
龙井市教师进修学校(延边州);
洮南市教师进修学校(白城市);
江源区教师进修学校(白山市);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以上学校,省教育厅予以命名挂牌。
希望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为教师进修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依据评估组的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更好的为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提高专业素质服务。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进修学校 标准化 评估 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1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