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教职成字〔2010〕1号
各市(州)教育局,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
为加快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08年12月,我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08]12号)。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省里组成评审认定专家组,按照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对各地上报的“双师型”教师进行评审认定,本次共有1625名教师符合认定标准,现将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获得省级“双师型”资格的教师戒骄戒躁,继续认真履行“双师型”教师职责,进一步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为全面提高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