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优秀课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稿)》、《吉林省高等学校本科优秀课程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和《吉林省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优秀课程评估指标等级标准》,经过学校申报、省专家组初选和实地验收、复检,我厅研究决定,批准以下334门课程为2009年度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课程。此次评审的省级优秀课程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希望各有关学校及其课程组,继续努力,在认真总结已取得的课程管理和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完善课程教学体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以带动学校其他课程的改革建设与提高。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