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通知)
吉教安字(200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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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教育系统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及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冬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系统冬季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冬季消防安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09】133号)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吉办电【2009】59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全省教育系统2009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检查监督、消除火灾隐患。为全省教育系统创造一个和谐、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5日至2010年2月28日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层层召开会议,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详实、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系列活动, 把普及消防基础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纳入课堂,提高广大师生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2.检查整改阶段(2009年11月16日至2010年1月31日)。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学楼、礼堂、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校车、浴池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逐级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是否存在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检查工作要以农村寄宿制学校为重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以自检自查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成立检查组进行复查及抽查。
3.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8日)
一是省教育厅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检自查、组织演练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抽查。
二是省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切实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切实加强冬季防火期间的消防宣传教育。
四是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及报送工作。
二、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安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形势稳定。省委、省政府决定,从11月1日起至12月1日止,在全省开展以“落实消防责任、共享平安和谐”为主题的2009年全省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全省教育系统要积极参加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一)认真分析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全省教育系统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有了明显的增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以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教育举措,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自救逃生能力,加强火灾防范准备,提高广大师生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履行法定职责,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全省教育系统要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大力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真正把《消防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落到实处,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大宣传投入,切实满足开展消防宣传工作的实际需要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在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中,要本着“贴近师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加大对消防宣传工作的投入,切实满足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
(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接到此通知后要迅速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并确定一名联系人。
(五)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请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按以下要求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1.11月1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联系人名单(同当月安全工作月报一并报送)。
2. 12月10日前报送119消防宣传月开展情况报告(同当月安全工作月报一并报送)。
3. 12月27日前报送冬季防火自检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发现火灾隐患具体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等。
4 .2010年2月10日前报送冬季防火工作总结报告(同当月安全工作月报一并报送)。
上述材料均可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附件:2009年吉林省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纲要(摘要)
吉林省教育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实施纲要(摘要)
一、重点宣传内容
(一)消防工作责任制
(二)消防法律、法规
(三)消防安全知识
1.火灾预防
2.火灾报警
3.消防设施器材使用
4.起初火灾扑救
5.逃生自救
二、主要宣传形式
(一)进一步推进“吉林消防志愿者行动”。
(二)举办消防宣传文艺演出。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加强对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识、火场自救逃生尝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活动。
(四)开展消防互动体检活动,组织学生和员工深入消防部队,开展各种消防体验项目。开展“少年消防警校”消防宣传组织活动。
(五)制作发放消防宣传品。
(六)推进消防文化发展进程。
三、核心宣传目标
(一)让各级领导干部明确自身履行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切实发挥在消防工作中的组织领导作用。
(二)让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明确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做到懂消防职责、懂消防管理、懂火灾预防、懂火灾扑救。
(三)让广大师生明确自身应履行的消防安全法定职责,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从而做到会预防火灾、会火灾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