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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吉林学校安全文件通知 正文
  • 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2009-09-12 20:05:10  来源: 信息员:menghe  浏览次数:0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从9月9日至9月20日要认真开展一次学校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大解决师生诉求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力度。排查工作要以排查火灾隐患、不稳定因素为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登记造册,并加强力量,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二、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照“体现系统性、注重规范性、突出操作性”的原则,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进行新一轮修订,特别是要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预案》须在9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备案。
    三、从9月9日起到10月10日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校门进出管理制度,加大校园安全巡逻力度。有效控制闲散杂人进入校园。要密切注意互联网信息、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删除。
    四、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值班备勤,从9月9日起到10月10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值班表。(要注明值班时间、地点、值班人员、带班领导、联系方式等)须于9月11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五、要进一步严肃信息报告制度。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须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各学校:
    1.9月10前须按时上报安全稳定工作报;
    2.9月1817点前,须上报安全稳定工作周报;
    3.从9月20日起至10月10日止,每天17时前须上报安全稳定工作日报。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我厅将对各地、各校安全稳定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预案》及信息上报视情况进行通报。
    《预案》报送:一式三份。特快专递方式或派员(本地单位)报送。(130051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值班表、月报、周报、日报均可通过电子邮箱报送(jlxxaq091018@126.com
    联系电话:0431——85953908,88904027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地址:
    长春市红旗街1129号(亚东投资二楼)
    (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大门左侧)
     
                                                                     
                                                      吉林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处
         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