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1月13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减负”工作。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监察专员何文博主持会议,省教育厅副厅长孙鹤娟宣读省教育厅《紧急通知》,省教育厅厅长卢连大做重要讲话,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局长做表态发言。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局长、纪检书记和主管基础教育的副局长,省教育厅直属中小学校长、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省教育厅《紧急通知》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教育系统政行风建设的重点工作,近期组织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减轻学生负担的规定,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任务,集中治理学校延长学生在校时间、集体补课、违规收费和在职教师参与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有偿补课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三是要加大专项督查工作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建专项治理工作队伍,加强专项督查,要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教育厅政行风办负责协调专项治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投诉,调度各地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四是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督促学校和教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同时要加强对社会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社会环境。
在全省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会议上,省教育厅卢连大厅长就贯彻落实“减负”工作做了部署。卢连大厅长强调,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下大力气,务必使解决中小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取得实效。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纠正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学生负担过重的倾向,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的法定责任,注意抓好重要部位和关键时期的减负工作,组织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切实加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强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于减负的社会环境,学校、社会、家庭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实行综合治理。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社会投诉。
省教育厅:0431—88904023;0431—82728932;0431—88905319
长春市教育局:0431-82729461
吉林 市教育局:0432-62032990
延边州教育局:0433-2919063;0433-2919056
四平市教育局 :0434-3266236;0434-5116879
通化市教育局:0435-3275717
白城 市教育局:0436-3212020
辽源市教育局 :0437-3266465;0437-3223567
松原 市教育局:0438-2135867
白山 市教育局:0439-3263576
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0433-5757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