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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深入贯彻《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做好“控辍”工作的通知
2010-01-26 15:34:05  来源: 信息员:xuxinyong  浏览次数:0

                                     吉市教通字〔2010〕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市直初中和小学、民办学校:
    为巩固“两基”工作成果,有效防止学生辍学,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入贯彻《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做好“控辍”工作的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面落实《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农村初中为重点,以责任管理、制度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巩固我市“两基”工作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建设和谐、普惠、优质、均衡和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二、工作内容
    “控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控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的“控辍”工作,增强“控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1、依法“控辍”。落实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双线“控辍”工作责任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县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法律、法规的意识,使家长自觉送子女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学生辍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依法确保“控辍”工作的落实。
    2、特色“控辍”。各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露一手”素质教育系列活动和艺术、体育、科技等特色教育活动,为学生的自主发展搭建平台。通过特色教育活动让学生特长得到充分发展,增强自信心,保证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乐、学得好。
    3、管理“控辍”。一是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生流出、流入的程序。每学期如实记载学生入学情况、家庭住址和家长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学生流出的去向等情况,并附证明材料,杜绝因管理不善引发的学生辍学;二是完善“控辍”工作制度。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建立“控辍”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构建“控辍”工作责任网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实现全员“控辍”的良好局面。各学校要建立“控辍”工作报告制度、跟踪制度、学困生转化制度等。三是学校要摸清“易辍生”、“学困生”、“贫困生”人数,建立健全“易辍生”、“学困生”和“贫困生”档案,做好跟踪记实,不断加强学校“控辍”工作的档案资料管理。四是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学校要平行分班,均衡配备任课教师,严禁设置重点班或实验班,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排座位;严禁歧视“易辍生”;严禁羞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学困生退学、转学和休学;严禁开除学生;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作业量,避免因学校或教师不规范的行为加重学生负担而导致学生辍学。
    4、激励“控辍”。个别学生文化基础差,底子薄,对文化课不感兴趣,各学校在引导这部分学生学习文化课的同时,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激励教育,挖掘学生的亮点,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为其提供展示机会,及时肯定,让学生产生成就感,营造“人人有机会、人人有成功”的良好氛围。
    5、改革“控辍”。一是各学校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新课程理念下教与学的新方法、新思路。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分层教学,根据不同学生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目标,保证每个学生都学有所长,学有所得,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激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每一个教学过程都生动活泼,趣味盎然,形成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堂教学新局面;二是加强校本课程开发。各学校在抓好常规教学的基础上,注重校本课程的开发,编写合理、实用的校本教材。初中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衔接过渡阶段的教学研究,注重小学与初中知识衔接,做好衔接教学工作,适当降低和控制初一、初二年级教材难度,考虑农村与城市学生的区别,注意所教内容与学生的实际生活相一致,避免学生因中小学教材不衔接和学习不适应造成的辍学。同时要尝试农村初中教师支援农村小学高年级教学工作,解决农村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短缺问题;三是深化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实行多样化的教育形式,满足不同受教育者的学习需要。通过实施分流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让升入普通高中无望或有志读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就近接受需要的、满意的职业教育,推动农村教育向更深、更广的层面发展。
    6、质量“控辍”。一是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继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抓好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厌学问题;二是要加强教师教研和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好“双优送教、邻校共研”活动,提高农村教师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教师的丰富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住;三是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效率年”的各项活动,构建充满生命律动的高效课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效益。
    7、扶贫“控辍”。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继续开展好“双特”救助和“一班帮一生”等扶贫助学活动。同时,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工作,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
    三、工作步骤
    1、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至9月)。各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工作不足,将自查结果、纠正问题、工作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全面检查阶段(2010年10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对所属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本县(市)区“控辍”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发至基础教育处电子信箱(
jcjyc2003@163.com)。
    3、评估验收阶段(2010年11月)。市教育局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评估组,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评估验收,检查后通报所检学校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年终目标责任书的相关依据。
    4、总结表彰阶段(2010年12月)。市教育局将对“控辍”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和各学校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控辍”工作对于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重要现实意义。要增强“控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控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细化责任,做到分工明确、措施到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控辍”工作。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和学校要加大“控辍”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和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致家长一封信以及利用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进一步提高社会和家长对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社会关注、家长认同、学校落实、教师共识、学生维权、依法“控辍”的浓厚氛围。
    3、善于总结,树立典型。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善于把本县(市)区和学校的好做法进行挖掘和总结,树立各层面的典型,加以宣传和推广。并要定期报送“控辍”工作情况和信息。

 

 
                                       二〇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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