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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积极开展评估实验 促进学校均衡持续发展
2009-11-27 10:49:09  来源:吉林省教育督导办办公室 信息员:jydd  浏览次数:0

                                              集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曹 扬
                                             (2009年11月27日)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水平,集安市教育督导室按照《吉林省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试行)》的规定和通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有关学校督导评估的要求,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集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清河镇中心小学和开发区中心小学开展了督导评估实验工作,促进了学校的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集安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督导评估实验工作,认真部署,强化落实。成立了由教育局主管督导工作的邹景春副局长为组长的督导评估实验领导小组。根据通化市督导室的要求,针对集安市特点,注重其典型性和代表性,选取了清河中心小学和开发区中心为督导评估实验学校。认真制定了《集安市督导评估实验工作方案》。对这两所学校进行了评估实验培训,组织他们学习了吉林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督导评估的通知、方案、指标体系、体系说明等相关材料。使实验评估学校明确了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评估标准、评估办法和程序、结果处理以及时间安排、学校自评注意事项等。
    这两所学校对此次督导评估实验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校长、部门负责人、教工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读、学习省小学督导评估新指标体系,落实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及具体的工作任务。组织各部门层层分解指标,广泛采集信息,认真汇总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学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按评估指标体系C级指标做好了基础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分类。为了突出学校自评工作的实效性,督导室有关人员深入到实验学校指导学校进行自查自评。尤其针对学校个别部门的自评工作流于形式,不求实效,应付了事的现象,评估组的同志有意识地改变学校自评的思路和方式,引导学校通过自评进行信息反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决策,积极引导学校在自评中努力做到评估过程与工作过程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形成性评估与总结性评估相结合切实提高自评工作的实效性。这两所学校在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形成了《学校督导评估实验自评报告》,并填写了《督导评估实验自评表》。
    2009年10月27日至30日集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评估组深入这两所学校进行了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组认真听取了校长所做的学校自评报告;查阅了大量的教育教学档案资料、办学记录;查看了校容校貌、校园校舍、实验室和实验仪器设备;观看了课间操和眼保健操;听了四年级的数学课和六年级语文课;对五年级30名学生分别进行了美术、音乐、体育、测试;对六年级30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对20名教师进行了问卷调查和师德测试以及个别访谈。督导评估组根据采集的信息,依照《吉林省小学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做了逐项分析和研究,严格按标准进行等级认定。清河小学和开发区小学在办学标准、学校管理、自主发展三项指标中均被认定为BAA,同时给两所学校下发了督导评估实验报告,并要求他们按照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督导室。
    在评估实验中,督导室的各位督学能周密细致的制定评价工具、选择评价方法;严肃认真的对学校硬件设施进行勘察、软件材料进行分析、对师生进行问卷调查、访谈;客观公正进行信息汇总,评价结论。使清河镇中心小学和开发区中心小学这两所学校在督导评估实验中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发展优势,明晰了学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理顺了学校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对学校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及促进作用。同时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的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学校标准化办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素质教育实施的督导评估新机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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